蘆筍種植時提前 7-8天將整好的定植溝進行澆水沉實。栽筍時先將定植溝內耬平,在定植溝中間劃一條直線,然后將帶土塊(栽后不傷根不緩苗)的幼苗,按
蘆筍幼苗地上莖萌生的生長發展方向進行定向定植。定植苗應有3條以上地上莖,若按南北溝向定植,將第1次抽出的地上莖(較短細的一條莖)放置在北面或南面,不可放在溝的兩側;若按東西溝向定植,第1次抽出的地上莖應放在溝的東面或西面,做到與定植行向一致。大苗與小苗分開,不要混栽,要栽大苗棄弱苗,以免影響蘆筍的整齊度。定植時沿直線株距0.25-0.3米,隨挖穴隨栽植。穴徑的大小以能放進幼苗為標準,栽后覆土4-5厘米并按實,然后澆水。做到深栽淺埋,即栽植深度據地平面較深,一般在地平面以下13-15厘米,但是栽時苗子埋土較淺,埋土4-5厘米。相當于栽在M中間的凹點上。隨著筍苗的生長,在以后管理過程中,逐漸取土分次將定植溝填平,使栽苗的深度保持在12厘米左右。栽植過深,容易造成缺株或使幼苗發育不良。栽植過淺,植株營養不良,地上莖易倒伏,且產量不高。試驗表明,蘆筍的地下莖(鱗莖盤)在土壤中具有自行調節深度的功能,栽植過淺向下發展,栽植過深向上發展,定植于13-15厘米處則水平發展,說明13-15厘米深度為最好,13-15厘米是鱗莖盤所處的最佳土壤深度。